针对当前高温天气,为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7月31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做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气温在37℃至40℃建筑工地要适时停工,气温高于40℃,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目前,我市已进入夏季高温时段,随着高温、强风、雷电、暴雨等恶劣天气增多,极易诱发各类安全事故。各企事业单位要以建筑施工、环卫、快递、煤矿等存在高温作业的行业企业为重点,督促其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防暑降温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做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夏季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通知》要求,高温期间,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为从事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必需药品和降温设备等保健物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 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此外,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记者 孙鸿 编辑 汤宁)